一、基本定义
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主要形式
1.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或者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基金的每个投资者都是基金公司的股东或者投资人,有权对公司(企业)的经营运作提出建议和质疑。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法人(合伙人),所聘请的管理公司权力有限,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彻底分离,投资者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公司的决策取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公司对基金的管理运作。
2. 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投资者不是股东,而仅仅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和基金的受益者,无权参与管理决策。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法人,必须委托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彻底分离,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稳定的运作。由于管理公司拥有充分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权力,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资产的支配,不会被众多小投资者追求短期利益的意图所影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模式。
三、主要特点
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 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
2. 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3. 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4. 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产业基金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四、投资过程
(一)主要过程
产业基金进行投资的主要过程为:
首先,选择拟投资对象;
其次,进行尽职调查;当目标企业符合投资要求后,进行交易构造;在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后参与企业的管理;
最后,在达到预期目的后,选择通过适当的方式从所投资企业退出,完成资本的增值。
(二)注意事项
产业投资基金对企业项目进行筛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团队的素质被放在第一位,一个团队的好坏将决定企业最终的成败;
2. 产品的市场潜力,如果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那么即使目前尚未带来切实的盈利,也会被基金所看好;
3. 产品的独特性。只有具有独特性的产品才具有竞争力与未来的发展潜力;
4. 以下依次是预期收益率、目标市场极高的成长率、合同保护性条款、是否易于退出等。
五、退出方式
产业基金在所投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最终都要退出所投资企业。其选择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
1. 通过所投资企业的上市,将所持股份获利抛出;
2. 通过其它途径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
3. 所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后从产业基金手中回购股份等。
六、国外概况
产业投资基金虽然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行业(全球规模超过万亿美元),但是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联邦银行业监管条例,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为:业务方向限于投资于金融/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并且将在未来将之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直接经营任何商业/工业业务;任何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经理,雇员或者其它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过25%;最长持续期限不超过15年;并非出于规避金融控股监管条例或者其它商人银行投资条例目的而设立。
产业投资基金行业起源于创业投资(亦称“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创业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也因为如此,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协会通常的名称都冠以“创业投资协会”(VCA)。从1980年代开始,大型并购基金(如KKR)的风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有了新的含义。由于历史原因,各国对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的定义也稍有差别。美国(NVCA)一般认为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限于中小公司的初创期和扩张期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则涵盖所有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私募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欧洲(EVCA)、香港(HKVCA)和台湾(TVCA)则将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全等同,都是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集合投资形式。本文如未特别说明,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均参照美国说法。
私募股权基金的筹集方式不同于普通基金,通常采用资金承诺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时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合伙人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是要求投资者给予承诺。当管理者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他们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投资者。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投入资金,他们按照协议将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因此,基金宣称的筹集资本额只是承诺资本额,并非实际投资额或者持有的资金数额。
以下为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分布:
投资者 | 欧洲 | 投资者 | 台湾 |
银行 | 24% | 银行 | 7.25% |
保险公司 | 12% | 投资银行 | 1.76% |
养老金 | 22% | 保险公司 | 9.52% |
基金之基金 | 9% | 金融控股公司 | 5.51% |
政府机构 | 6% | 投资机构 | 18.44% |
个人投资者 | 6% | 工商企业 | 39.25% |
基金身盈利 | 5% | 政府机构 | 4.35% |
资本市场 | 1% | 个人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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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来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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